BBS 江南听雨站Blog管理办法
个人Blog的申请及审批
1、凡本站满足以下条件用户,均可在SMTH_blog版向Blog管理员提出建
立个人Blog的申请:
(1) 注册时间不少于六个月
(2) 申请前一个月内在本站没有因违反站规受到封禁全站权限的处罚。
(3) Blog申请人在“个人工具箱”中的“设定个人资料”应当为最新的真实个人资料,如电话或者通讯地址有所更改,请在“居住地址”项中进行注明。
2、个人Blog申请书格式如下:
文章标题:[申请] ID 申请建立个人Blog
文章内容:
(1) Blog名称
(2) 申请人 ID 及简要自我介绍
(3) 经营方向:(您对您个人Blog的初步规划)
3、个人Blog的审核由Blog管理员完成,每个Blog的申请审核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天;Blog管理员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提交站务委员会,站务委员会在三天之内作出是否开通的回复;个人Blog申请未获通过的用户,在一月之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。
个人Blog的管理
4、个人Blog的日常管理由Blog管理员以及站务负责,Blog管理员将根据需要设定专门权限。
5、个人Blog文章数量限制在 300 篇。
用户可向Blog管理员申请扩充Blog篇数上限;Blog管理员根据Blog建设情况对申请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由站务委员会负责修改Blog属性。
站务委员会有权力根据本站具体情况调整个人Blog容量限制。
6、个人Blog因收录非原创文章所带来的纠纷由收录者自行负责。
7、个人Blog所收录内容不得违反本站站规的各项规定,Blog内文章按照版面文章进行管理;
对于含有违反站规内容的Blog,将视情况处以警告、取消Blog的处理,并对建立Blog的用户按照站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;
被取消个人Blog的用户,在半年之内不得再次进行申请。
8、对于因Blog所有者自杀、帐号自然消失或被删除帐号而产生的无主Blog,其处理权归站方所有;Blog所有者可在放弃帐号(如自杀)以前将Blog托付站方处理;
若Blog所有者因特殊原因长期无法上站,可以将Blog托付Blog管理员代管,代管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,逾期者Blog物理处理权归站方所有。
三个月内(含代管期)未进行更新的个人Blog本站有权力在不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直接删除。
9、用户可在 SMTH_blog 版提出取消Blog的申请;
申请取消Blog的用户,在三个月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立个人Blog。
10、个人Blog不收入本站的精华区打包。
其他
11、因遇不可抗拒外力影响而导致个人Blog资料遗失,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。
12、其他未尽事项由站务会议决定,并公告于 sysop 版后实施。
13、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站务委员会,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。本管理办法经过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附则:Blog管理员管理办法
1、本站根据需要设定一至四名Blog管理员;
根据个人Blog发展、建设情况,并经站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后,可变更Blog管理员人数上限。
2、凡满足以下条件用户,均可在 SMTH_blog 版申请成为Blog管理员:
(1) 注册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
(2) 发表文章在 300 篇以上
(3) 申请前六个月内在本站没有因违反站规受到封禁全站权限的处罚。
(4) Blog申请人在“个人工具箱”中的“设定个人资料”应更新为最近的个人资料,如电话或者通讯地址有所更改,请在“居住地址”项中进行注明。
(5) 提出申请时未处于“戒网”状态(“休闲娱乐”权限除外)。
3、申请格式:
文章标题:
UserId 申请Blog管理员
(其中 UserId为申请Blog管理员的 ID)
文章内容:
1. 申请人 User ID:
2. 本人包括其他 ID 是否正在担任版主(如是,请列出):
3. 自我简介(申请动机):
4. 经营方向:
5. 是否支持并接受站务委员会的管理:是 / 否
4、Blog管理员为站务助理,同时兼任 SMTH_blog 版版主,身份显示为“Blog助理”。
5、Blog管理员的职责包括:
审核用户的Blog申请及Blog日常管理工作;
SMTH_blog 版的管理工作。
6、除单列条款外,Blog管理员得其他管理参照《助理管理办法》进行。
7、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本站站务委员会,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补充。本管理办法经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BBS 江南听雨站站务组
2005年 4月1日
|